主要技術規格和技術參數
2.2.1 NGL爐規格:φ4500×12500mm(內徑×內長)
2.2.2 主要部件說明
2.2.2.1 滾圈
材質:ZG42CrMo,整體鑄造,鑄件符合JB/T5000.6-2007《鑄造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不得有影響外觀及強度的裂紋、縮孔、夾渣等缺陷,毛坯尺寸公差不低于CT14;鑄件一般不得補焊,特殊情況下需要補焊時,必須得到瑞林裝備同意。
鑄件的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應符合JB/T 6402-2006的規定,機加工前應退火,以消除鑄件內應力。粗加工后進行正火回火處理,加工后外圓表面硬度HB≥220-260,滾圈應進行超聲波探傷按GB7233.1-2009標準Ⅱ級執行;滾圈精加工后保證內外圓同軸度0.10mm和外圓素線直線度0.02mm。
2.2.2.2筒體
筒體采用壓力容器鋼板,材質Q345R,要求全部為探傷板,按GB/T2970-2016中標準II級進行驗收;直段筒體鋼板厚度不小于55mm,滾圈處筒體及封頭處厚度不小于60mm;筒體焊接時要求加工藝支撐防止變形,現場安裝完成后拆除;
筒體(包括封頭)焊后要求進行整體退火處理;全部對接焊縫應進行100%超聲波探傷,質量為I級,要求按GB11345進行;筒體墊板外圓要求臥車整體加工,不得加工后焊接,保證同軸度公差0.2mm以內。
2.2.2.3 裙圈
護板材質:Q345R,焊接結構,焊后退火以消除內應力。
水冷裙圈材質:Q345R,焊后整體退火,全部焊縫超聲波探傷,其質量等級不低于III級,標準GB 11345;制作完畢后需進行0.5MPa水壓試驗,保壓20分鐘,焊縫處不得有滲漏現象。
2.2.2.4大齒圈
材質: ZG45CrMo,加工精度8級,整體鑄造,鑄件符合JB/T5000.6-2007《鑄造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不得有影響外觀及強度的裂紋、縮孔、夾渣等缺陷,毛坯尺寸公差不低于CT14;鑄件一般不得補焊,補焊需征得瑞林裝備同意。齒輪材料和熱處理等級為ME;
鑄件加工前應整體退火,以消除鑄件內應力;整體退火后調質處理,要求硬度:HB=260~290;為了改善鑄造和熱處理工藝性能,不同制造廠家可根據自身的工藝手段允許在材料中增減適當的微量合金元素(需征得瑞林裝備認可),但制造廠對材料機械性能的最小保證值為σs≥630MPa,σb≥880Mpa,δ≥12%;超聲波探傷檢查,其標準是GB7233.1-2009標準Ⅱ級執行;齒面進行磁粉探傷按GB/T9444-2007中Ⅱ級執行;齒圈通過螺栓與滾圈固定一起,兩者外圓同軸度公差控制在0.20mm以內。
2.2.2.5支撐裝置
托輪材質:42CrMo,鍛件加工前應整體退火,以消除鑄件內應力;粗加工后要求進行超聲波探傷,按GB7233.1-2009標準Ⅱ級執行;要求調質處理,HB=269~302,且必須保證托輪表面硬度高于滾圈表面硬度,其差值不低于30HB;F
托輪軸材質:40CrNiMoA, 熱處理要求:調質處理:HB=229~269,軸頸表面淬火HRC=48~55,鍛件應按重型機械標準JB/T5000.8-2007第Ⅳ組進行檢驗和驗收,粗加工后進行超聲波探傷,并應達到GB/T6402中Ⅱ級的規定;
托架材質:Q390-C, 焊接結構,加工前應退火以消除內應力,超聲波探傷Ⅱ級,標準JB/T 5000.15-2007;支座材料:Q235-C,焊接結構,加工前應退火以消除內應力;
支撐裝置底座材質:Q235-B,焊接結構,加工前應退火以消除內應力。
2.2.2.6小齒輪裝置
小齒輪材質:40CrNiMoA,模數36,齒數23,加工精度8JK;整體調質處理后(包括齒溝)中頻淬火,淬火深度3~5mm,調質硬度HB=269~280,淬火硬度HRC42~47。
小齒輪軸材質:40CrNiMoA,熱處理要求:調質處理:HB=250~300,鍛件應按重型機械標準JB/T5000.8-2007第Ⅳ組進行檢驗和驗收,粗加工后進行超聲波探傷,并應達到GB/T6402中Ⅱ級的規定。
2.2.2.7 爐門裝置按圖制作。
2.2.2.8 環集煙罩(不含回轉支承)
包括爐門煙罩、煙管及回轉接頭等。
其中爐門煙罩、煙管均為焊接結構件,主要材料為Q235-C。
回轉接頭包括回轉軸承和焊接回轉箱體組成,回轉軸承耐溫需高于120℃。